第五條
本法稱人,係指自然人及法人。本法稱個人,係指自然人。
本法稱納稅義務人,係指依本法規定應申報所得額,以憑核定征免所得稅之人。
本法稱扣繳義務人,係指依本法規定,應自付予納稅義務人之給付中扣繳所得稅款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