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條
徵收貨物稅之貨物分列如左:
一、捲菸:凡用捲菸紙捲成之紙捲菸與用菸葉製成之雪茄菸及其他洋式菸類均屬之。
二、薰菸葉。
三、洋酒啤酒:凡國內製造之洋式酒類除火酒外均屬之。
四、火柴:凡硫化磷火柴安全火柴均屬之。
五、糖類:凡紅糖白糖桔糖冰糖方糖塊糖精糖均屬之。
六、棉紗:凡機製本色棉紗燒茸棉紗下腳棉紗人造棉所製棉紗及其他各類棉紗均屬之。
七、毛紗毛線:凡毛紗毛線及摻雜他種纖維之毛紗毛線均屬之。
八、皮統。
九、水泥。
十、飲料品:凡汽水果子露汁果子露水等均屬之。
十一、錫箔及迷信用紙:凡各種錫箔及迷信用紙均屬之。
十二、化妝品:凡髮臘髮油香粉胭脂粉剃鬚皂唇膏香水指甲油畫眉筆均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