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條
貨物稅稅率如左:
一、捲菸從價徵收百分之一百二十。
二、洋酒啤酒從價徵收百分之一百二十。
三、薰菸葉從價徵收百分之三十。
四、火柴從價徵收百分之二十。
五、糖類從價徵收百分之六十赤糖按八成徵收。
六、棉紗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五。
七、毛紗毛線從價徵收百分之三十。
八、人造絲從價徵收百分之二十。
九、皮統皮革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五。
十、水泥從價徵收百分之二十。
十一、飲料品從價徵收百分之三十。
十二、化妝品:
甲類:從價徵收百分之一百。
乙類:從價徵收百分之八十。
丙類:從價徵收百分之二十。
十三、木材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五。
十四、電燈泡從價徵收百分之二十。
十五、紙類從價徵收百分之五。
十六:調味粉從價徵收百分之二十五。
十七:平板玻璃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五。
十八、礦產品從價徵收百分之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