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條
保險人對於由不可預料或不可抗力所致之損害時責任,負賠償責任。但保險契約內有明文限制者,不在此限。
保險人對於由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過失所致之損害或責任,負賠償責任。但出於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故意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