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條
被保險人死亡,或保險標的物所有權移轉時,保險契約仍為繼承人或受讓人之利益而存在。但保險人或繼承人受讓人,均有終止契約之權。
前項保險人之終止契約權,自知有繼承或受讓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