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條
船舶非經領有船舶國籍證書或船舶臨時國籍證書,不得懸掛中華民國國旗。但遇左列各款情事之一時,不在此限:
一、中華民國國慶日或紀念日。
二、停泊外國港口時遇該國國慶日。
三、除前兩款外,應表示慶祝或敬意時。
四、舉行進水儀式時。
五、依前條之規定准其航行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