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條
農會法第十二條所定之農會會員應參加本保險為被保險人,並以其所屬基層農會為投保單位。
非前項農會會員,年滿十五歲以上從事農業工作之農民,參加本保險為被保險人者,應以其戶籍所在地之基層農會為投保單位。
前項從事農業工作農民之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由中央農業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