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
提案人:
徐巧芯
葉元之
陳菁徽
連署人:
楊瓊瓔
林沛祥
鄭正鈐
鄭天財Sra Kacaw
黃健豪
黃建賓
林倩綺
廖先翔
牛煦庭
游顥
謝龍介
邱鎮軍
林思銘
顏寬恒
林憶君
提案日期:民國 113 年 12 月 06 日
議案狀態:三讀
案由:本院委員徐巧芯、葉元之、陳菁徽等18人,鑒於運動部的設立,國家運動科學中心的監督機關將改為運動部。隨著全球運動風氣的興起,我國運動人口逐步增加,且運動對民眾健康有正面影響,推動全民運動已成為當前的必要目標。此外,為強化國際運動交流,草案將增訂遴派專業人員駐外辦事的規定。為了提高運作效率及業務執行的靈活性,本中心的董事與監事將不再受續聘次數限制,並進行必要的規定調整。爰擬具「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