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
提案人:
葉元之
連署人:
張智倫
林德福
羅智強
黃仁
涂權吉
馬文君
邱鎮軍
陳玉珍
陳永康
翁曉玲
盧縣一
廖先翔
黃建賓
林沛祥
林倩綺
黃健豪
林思銘
鄭正鈐
謝龍介
提案日期:民國 113 年 12 月 06 日
議案狀態:三讀
案由:本院委員葉元之等20人,鑑於體育暨運動發展部成立後,國家運動科學中心之監督機關調整為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為使相關法規更符合業務執行所需,並明定執行長之配偶及三親等內血親、姻親不得擔任本中心總務、會計及人事職務,並限制執行長不得聘用其配偶及三親等內之血親、姻親擔任中心職務等規定,確保中心運作之公平與公正,爰擬具「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