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
提案人:
沈發惠
連署人:
林楚茵
陳秀寳
郭昱晴
范雲
陳培瑜
張雅琳
李坤城
黃捷
羅美玲
陳俊宇
吳沛憶
鍾佳濱
沈伯洋
王美惠
陳素月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提案日期:民國 113 年 11 月 15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沈發惠等17人,配合運動部之成立,為提高運動科學中心的運作效率和策略執行力,確保政策能夠與國家運動產業的發展同步發展,並充分支持運動科學的進步與應用,更集中專業管理、推進運動科學政策。考量到該中心董事及監事應具備高度專業性,為提高管理彈性、保持連續性,建議取消董事和監事的續聘次數限制,爰擬具「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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