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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彩券發行條例
其他名稱
:運彩條例
提案人:
張廖萬堅
羅致政
黃國書
連署人:
王美惠
許智傑
洪申翰
陳椒華
鍾佳濱
吳玉琴
陳秀寳
吳秉叡
莊競程
湯蕙禎
林岱樺
賴瑞隆
陳亭妃
高嘉瑜
羅美玲
李昆澤
邱泰源
邱志偉
提案日期:民國 109 年 03 月 06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
案由: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羅致政、黃國書等21人,鑑於運動彩券之發行目的為振興體育,並籌資以發掘、培訓及照顧運動人才,然在現行法之運動彩券獎金支出比例固定,限制多元的運彩銷售方式,銷售額難以有效提升,連帶影響投入運動發展基金之盈餘,不利於達成以運彩振興體育之目的。為充實發展體育運動之經費兼具改善弱勢經銷商生活條件,爰提出「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運動彩券發行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