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
其他名稱
:桃園國際機場特別條例、桃園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
提案人:
黃國書
陳素月
連署人:
李俊俋
葉宜津
施義芳
陳瑩
鄭運鵬
李麗芬
何欣純
吳焜裕
邱議瑩
周春米
林靜儀
吳玉琴
鍾孔炤
王榮璋
陳曼麗
陳其邁
邱泰源
提案日期:民國 106 年 04 月 28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黃國書、陳素月等19人,鑑於現行機場服務費之收入需回繳至觀光發展基金,未能全數用於機場服務與設施之改善,導致機場建設資源分散,其相關軟硬體建設皆無充裕資金得支用,為使相關收入之使用符合機場服務費收取之宗旨,保障出入境旅客之權益,並落實專款專用精神,爰提案修正「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第十五條」條文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
選擇版本
一讀
106/04/28
相關議案及其提案之條文 (共 1 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