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
其他名稱
:桃園國際機場特別條例、桃園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
提案人:
羅淑蕾
楊應雄
連署人:
邱文彥
何欣純
吳秉叡
李俊俋
李昆澤
黃偉哲
葉津鈴
魏明谷
簡東明
蔡正元
王進士
廖國棟
王廷升
陳節如
賴振昌
提案日期:民國 103 年 09 月 12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羅淑蕾、楊應雄等17人,鑑於以「六十分貝噪音線」取代原有「噪音防制區」作為噪音防制費及航空站回饋金之衡量基礎,不僅易引起航空站週遭居民的反彈,更已與事實現狀及實際需要產生嚴重落差。爰此,為真正達到正視問題並緩解民怨,本席擬提案修正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第十四條,將作為噪音回饋衡量標準的六十分貝噪音線予以取消。是否有當?提請公決。
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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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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