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章節
第二十三條
為協助老人維持獨立生活之能力,增進生活品質,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自行或結合民間資源辦理輔具服務:
一、輔具之評估及諮詢。
二、提供有關輔具、輔助性之生活用品及生活設施設備之資訊。
三、協助老人取得生活輔具。
消防主管機關應提供前項老人居家消防安全宣導與諮詢。
中央主管機關得視需要獎勵研發老人生活所需之各項輔具、用品及生活設施設備。
一、輔具之評估及諮詢。
二、提供有關輔具、輔助性之生活用品及生活設施設備之資訊。
三、協助老人取得生活輔具。
消防主管機關應提供前項老人居家消防安全宣導與諮詢。
中央主管機關得視需要獎勵研發老人生活所需之各項輔具、用品及生活設施設備。
為協助老人維持獨立生活之能力,增進生活品質,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自行或結合民間資源辦理輔具服務:
一、輔具之評估及諮詢。
二、提供有關輔具、輔助性之生活用品及生活設施設備之資訊。
三、協助老人取得生活輔具。
消防主管機關應提供前項老人居家消防安全宣導與諮詢。
中央主管機關得視需要獎勵研發老人生活所需之各項輔具、用品及生活設施設備。
為維護老人口腔健康,中央主管機關應補助老人裝置假牙,以維持老人生活品質及自尊,相關補助資格、範圍、方式及其他應注意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一、輔具之評估及諮詢。
二、提供有關輔具、輔助性之生活用品及生活設施設備之資訊。
三、協助老人取得生活輔具。
消防主管機關應提供前項老人居家消防安全宣導與諮詢。
中央主管機關得視需要獎勵研發老人生活所需之各項輔具、用品及生活設施設備。
為維護老人口腔健康,中央主管機關應補助老人裝置假牙,以維持老人生活品質及自尊,相關補助資格、範圍、方式及其他應注意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立法說明
一、依據國民健康署2016年針對全國22縣市高齡友善城市調查,有10%老人有咀嚼困難問題,隨著年紀增長、身體功能的退化,面臨咀嚼、吞嚥能力變差等問題,便容易造成「營養不良」,也增加罹患慢性病的風險。《食欲》(Appetite)期刊的研究發現,老人家的食欲好壞的確可作為老人死亡風險的指標,口腔保健也是影響其食慾的一環。
二、自98年度起政府雖編列預算補助中低收入老人裝置假牙,然目前我國已邁入高齡化社會,為確實保障老人生活及照護品質,維護老人口腔健康,中央主管機關應補助老人裝置假牙,以維持老人生活品質及自尊,相關補助資格、範圍、方式及其他應注意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二、自98年度起政府雖編列預算補助中低收入老人裝置假牙,然目前我國已邁入高齡化社會,為確實保障老人生活及照護品質,維護老人口腔健康,中央主管機關應補助老人裝置假牙,以維持老人生活品質及自尊,相關補助資格、範圍、方式及其他應注意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