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基準
比較對象
徐欣瑩等21人 113/11/29 提案版本
蘇清泉等27人 113/06/28 提案版本
楊瓊瓔等21人 113/10/11 提案版本
翁曉玲等17人 113/10/18 提案版本
邱若華等20人 113/11/08 提案版本
第二十二條
老人或其法定扶養義務人就老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部分負擔費用或保險給付未涵蓋之醫療費用無力負擔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予補助。

前項補助之對象、項目、基準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老人或其法定扶養義務人就老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其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百分之十二者,由中央主管機關全額補助。
部分負擔費用或保險給付未涵蓋之醫療費用無力負擔者,由中央主管機關全額補助。
前項補助之對象、項目、基準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立法說明
各縣市因財政狀況不同,面對65歲以上國人健保費全額補助而有不同待遇及福利。據衛福部統計,若全面補助65歲高齡長者健保費,中央僅需增加400億元支出,僅占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2.99兆元的1.3%,對財政負擔影響甚微,為落實政府有義務降低老年生活負擔之美意,並維持公平性。故修法針對65歲以上老人近一年綜合所得稅未達百分之十二者,由中央統一補助其健保費。
老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其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百分之十二者,由中央主管機關全額補助。
老人或其法定扶養義務人就老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之部分負擔費用或保險給付未涵蓋之醫療費用無力負擔者,由中央主管機關全額補助。

前二項補助之對象、項目、基準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立法說明
一、目前中央就老人健保之保費補助福利僅70歲以上中低收入戶全額補助,另65歲以上健保保費補助由各地方縣(市)政府依照財政狀況補助之,然健保補助政策對於地方政府財政負擔日益沉重,且非各縣市均有補助政策,造成一國多制,需由中央統一補助之。
二、若由下一代年輕人全面扛起健保保費的財務責任,負擔過重,故修正第一項增訂排富條款,針對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12%之老人,得由中央主管機關全額補助健保保費,以符合世代正義。
第二十五條
老人搭乘國內公、民營水、陸、空大眾運輸工具、進入康樂場所及參觀文教設施,應予以半價優待。

前項文教設施為中央機關(構)、行政法人經營者,平日應予免費。
老人搭乘國內公、民營水、陸、空大眾運輸工具、進入康樂場所及參觀文教設施,應予以半價優待。

前項文教設施為中央機關(構)、行政法人經營者,平日應予免費。

老人之必要陪伴者,以一人為限亦得有前二項之優待。
立法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113年第44週內政統計通報數據,65歲以上老年人口計有439萬1,744人,占全體人口比率達18.76%。目前我國已有7縣市提早邁入「超高齡社會」(老年人口比率超過20%),包括嘉義縣(22.8%)、臺北市(22.5%)、南投縣(21.3%)、雲林縣(20.9%)、基隆市(20.8%)、屏東縣(20.5%)、花蓮縣(20.2%),預估我國將於2025年全面進入超高齡社會,65歲以上老年人口占總人口數將達20%。

二、為推廣銀髮族樂齡生活,鼓勵長者走出戶外活動與社交互動,裨益長者長壽健康、延緩老化,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五條訂有長者自身享有大眾運輸工具、康樂場所及參觀文教設施等優惠措施。惟本條未提供長者之必要陪伴者相同優惠措施。

三、鑑於衛福部112年死因統計結果顯示,112年事故傷害死亡人數為7,063人,居國人死因第8位,其中跌倒(落)致死人數占23.6%(1,665人),顯示即使只是走路不慎跌倒,也有可能造成嚴重的結果。為鼓勵家人、親友或照顧者在長者外出時多與陪伴照顧、避免長者獨自出門在外發生意外,爰參照身心障礙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立法例增訂增訂第三項,使必要陪伴者擁有與照顧之長者相同之優待措施。
老人搭乘國內公、民營水、陸、空大眾運輸工具、進入康樂場所及參觀文教設施,應予以半價優待。

前項文教設施為中央機關(構)、行政法人經營者,平日應予免費。

老人之必要陪伴者,以一人為限,得享有前二項之優待措施。
立法說明
一、據內政部統計資料,2023年1月我國65歲以上人口為4,316,873人,佔全國總人口18.4%。

二、眾多研究均指出老人外出活動有助於維持其身體健康並減緩退化,而老人外出意願高低與是否有人陪伴相關,為減輕醫療機構及照護者壓力,應鼓勵高齡者親友陪伴其出遊。

三、參考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九條,給予其必要陪伴者以一人為限,同樣享有優待措施。
老人搭乘國內公、民營水、陸、空大眾運輸工具、進入康樂場所及參觀文教設施,應予以半價優待。

前項文教設施為中央機關(構)、行政法人經營者,平日應予免費。

老人經需求評估結果,認需人陪伴者,其必要陪伴者以一人為限,得享有前二項之優待措施。
評估方法由中央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制定之。
立法說明
我國於2025年即將邁入超高齡社會,許多研究指出老人多外出活動有助維持身心健康、減緩老化,故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老人自身享有大眾運輸工具、康樂場所及參觀文教設施等優惠措施,惟本條未提供老人之必要陪伴者相同優惠措施。查部分老人因有特殊需求,外出需要陪伴者提供協助,特參照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立法例增訂此項,使陪伴者擁有與老人相同之優惠,藉此降低陪伴者照護成本,臻全老人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