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歷程查詢
關於我們
國土測繪法
單一條文
第三十二條
國土測繪法
國土測繪法
版本:民國 96 年 03 月 05 日 制定 (現行版本)
民國 96 年 03 月 05 日 制定
國土測繪法
第六章 測繪業管理
第三十二條
測繪業之經營,以下列組織為限:
一、測量技師事務所。
二、公司。
三、技術顧問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