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二條之一
對於未滿七歲之人犯第二百七十一條之罪者,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對於未滿七歲之人,以凌虐方式犯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項之罪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犯第二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