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條
預算中心掌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中央政府預算之研究、分析、評估及諮詢事項。
二、關於中央政府決算之研究、分析、評估及諮詢事項。
三、關於預算相關法案之研究、分析、評估及諮詢事項。
四、其他有關預、決算諮詢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