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歷程查詢
關於我們
有機農業促進法
單一條文
第二十條
有機農業促進法
其他名稱
:有機農糧產業促進條例、有機農業促進法、有機農業促進條例
有機農業促進法
版本:民國 107 年 05 月 08 日 制定 (現行版本)
民國 107 年 05 月 08 日 制定
有機農業促進法
第四章 有機農產品管理
第二十條
經依本法驗證合格之農產品,始得使用有機農產品標章。
前項有機農產品標章之規格、圖式、使用規定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