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條之一
上級物理治療師公會理事、監事之當選,不以下級物理治療師公會選派參加之會員代表為限。
下級物理治療師公會選派參加上級物理治療師公會之會員代表,不以該下級物理治療師公會之理事、監事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