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條
能源用戶應遵行中央主管機關關於節約能源及能源使用效率之規定。
為實施節約能源,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節約能源辦法,報請行政院核定施行。
能源用戶使用能源效率未達第一項之規定者,中央主管機關得限期促其改善或更新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