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違反第五條第二項未經申請許可,無故入出管制區,經通知離去而不從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千元以下罰金。
違反第五條第三項禁建、限建之規定,經制止而不從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千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