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紀念日,各機關應懸掛國旗,並由相關機關、團體及學校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孔子誕辰紀念日及國慶日舉行紀念活動。
二、革命先烈紀念日舉行春祭國殤。
三、和平紀念日應全國下半旗一日,舉行紀念活動。
四、其他紀念日得依其性質舉行紀念活動。
節日,各機關、團體及學校得依其性質,舉行紀念、慶祝或民俗等相關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