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彰顯紀念日及節日之特殊意義,並規定放假日期及舉行慶祝或紀念活動,以紀念國家發展歷史、傳承各族群傳統民俗及促進多元文化發展,特制定本條例。
紀念日及節日之實施,依本條例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