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歷程查詢
關於我們
最低工資法
單一條文
第五條
最低工資法
其他名稱
:基本工資條例
最低工資法
版本:民國 112 年 12 月 12 日 制定 (現行版本)
民國 112 年 12 月 12 日 制定
最低工資法
第五條
勞工與雇主雙方議定之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其議定之工資低於最低工資者,以本法所定之最低工資為其工資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