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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法
單一條文
第五十一條之一
職業安全衛生法
其他名稱
:勞工安全衛生法、勞安法、職安法、勞衛法、勞安衛法
職業安全衛生法
版本:民國 114 年 12 月 02 日 修正 (現行版本)
民國 114 年 12 月 02 日 修正
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六章 附則
第五十一條之一
事業單位以數位方式經營商品交易或運送,且交付無僱傭關係之個人親自履行外送作業時,適用第五條第一項、第六條、第三十二條第一項、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七條第二項及其罰則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