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條之一
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應依視覺功能障礙者之需求,考量資源共享及廣泛利用現代化數位科技,由其指定之圖書館專責規劃、整合及典藏,以可讀取之電子化格式提供圖書資源,以利視覺功能障礙者之運用。
前項規劃、整合與典藏之內容、利用方式及所需費用補助等辦法,由中央教育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