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
其他名稱
:體育暨運動發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運動發展部運動推廣及產業發展署組織法、運動發展部運動產業發展局組織法、運動發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全民運動署組織法、體育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運動推廣及產業發展署組織法、運動部運動產業發展局組織法、運動產業發展局組織法
提案人:
徐巧芯
葉元之
陳菁徽
連署人:
牛煦庭
林沛祥
鄭天財Sra Kacaw
楊瓊瓔
黃建賓
林倩綺
鄭正鈐
黃健豪
游顥
廖先翔
謝龍介
邱鎮軍
林思銘
顏寬恒
林憶君
提案日期:民國 113 年 12 月 06 日
議案狀態:三讀
案由:本院委員徐巧芯、葉元之、陳菁徽等18人,為配合運動部的成立,設立全民運動署將有助於提升國民運動意識,促進健康運動文化,並健全全民運動政策。未來將推動全齡與多元族群的運動參與,支持社區運動俱樂部及各級運動賽事的發展,並協助運動團體推廣運動風氣。全民運動署將專注於培養運動休閒專業人才,提升規律運動人口,增進國民體能和健康,進而為國家培育競技運動人才,提升競技運動發展潛力,實現打造健康活力臺灣的目標,爰擬具「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