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提案人:
林奕華
連署人:
李德維
洪孟楷
鄭天財Sra Kacaw
林文瑞
鄭正鈐
曾銘宗
林思銘
游毓蘭
謝衣鳯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吳斯懷
魯明哲
廖婉汝
提案日期:民國 111 年 09 月 30 日
議案狀態:三讀
案由:本院委員林奕華等16人,有鑑於「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九十八條明定,112年7月1日以後初任教職員者,其退撫制度由主管機關重行建立並另以法律定之,以降低退撫基金財務壓力並減輕政府財政負擔。爰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草案」,採行確定提撥制並建立個人退休金專戶,由政府與公立學校教職員共同撥繳費用,輔以投資運用累積收益,以建立永續發展之公立學校教職員退撫制度,並達成長期財務穩健目標。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