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提案人:
林宜瑾
吳思瑤
連署人:
何志偉
賴惠員
林靜儀
劉世芳
邱志偉
吳玉琴
沈發惠
江永昌
林楚茵
洪申翰
莊競程
周春米
邱泰源
陳秀寳
王美惠
楊曜
蔡易餘
何欣純
范雲
提案日期:民國 111 年 05 月 06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
案由:本院委員林宜瑾、吳思瑤等21人,有鑑於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九十八條明定:「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一日以後初任教職員者,其退撫制度由主管機關重行建立,並另以法律定之。」同時,為解決高齡化、少子化對我國公部門退休年金機制之衝擊,故汲取足供參照之各國經驗,將給付機制由現行確定給付制修正為確定提撥制,建立個人退休金專戶,由教職員及政府按月撥繳費用存入累積孳息,以為退休、撫卹或資遣提存準備,爰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