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
其他名稱
:威權統治時期不當沒收財產返還條例
提案人:
張雅琳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連署人:
陳亭妃
李坤城
林楚茵
賴瑞隆
郭國文
郭昱晴
陳培瑜
林月琴
林淑芬
王美惠
鍾佳濱
蔡易餘
何欣純
沈發惠
陳素月
范雲
林宜瑾
陳俊宇
許智傑
林俊憲
洪申翰
林岱樺
吳琪銘
提案日期:民國 113 年 11 月 01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張雅琳、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25人,鑒於現行法規對威權統治時期因國家不法行為所受損權利之國民之補償金恐遭抵銷,且因現行法規對貴金屬之財產補償未有定義,爰擬具「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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