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
其他名稱
:威權統治時期不當沒收財產返還條例
提案人:
吳沛憶
連署人:
張雅琳
林宜瑾
蘇巧慧
洪申翰
鍾佳濱
郭昱晴
陳培瑜
林楚茵
沈伯洋
何欣純
黃捷
陳秀寳
蔡易餘
王美惠
邱議瑩
林淑芬
范雲
黃秀芳
陳瑩
羅美玲
陳俊宇
張宏陸
林俊憲
提案日期:民國 113 年 10 月 18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吳沛憶等24人,為免使國家不法行為下之被害者及其家屬領取賠償金等權利受損,並免於因權利回復而致其福利身分受影響,爰擬具「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
選擇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