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
其他名稱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與保障法、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法、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法、中高齡者就業法、中高齡就業法
提案人:
林倩綺
蘇清泉
連署人:
徐欣瑩
林沛祥
林德福
邱鎮軍
黃仁
黃健豪
賴士葆
黃建賓
許宇甄
陳超明
丁學忠
廖先翔
翁曉玲
張智倫
徐巧芯
盧縣一
提案日期:民國 114 年 04 月 25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林倩綺、蘇清泉等18人,鑑於近年來我國人口結構急遽老化,逐漸步入超高齡社會,面臨勞動人口縮減與社會經濟發展的重大挑戰,為維持我國整體勞動市場的穩定性,提升並維護國內勞動力的參與率,積極推動中高齡及高齡族群持續投入就業市場,或鼓勵已退休者重新回流職場,已然成為當前國家勞動政策的重要施政方針之一。然而,目前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地方主管機關,訂定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計畫的期限過長,恐造成中高齡與高齡族群在重返職場時產生落差,為解決我國逐步邁向超高齡社會後應發展「長壽產業」之迫切訴求,促進高齡人力資源的有效運用,開發適合高齡人口的相關產業,創造更多的經濟與社會價值,並建立完整且永續的高齡友善職場環境,訂定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計畫的期限宜應縮短。鑑此爰擬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
選擇版本
一讀
114/04/25
相關議案及其提案之條文 (共 1 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