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
其他名稱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與保障法、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法、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法、中高齡者就業法、中高齡就業法
提案人:
郭昱晴
連署人:
張雅琳
陳秀寳
林月琴
賴惠員
李坤城
陳培瑜
羅美玲
鍾佳濱
陳瑩
陳俊宇
陳冠廷
何欣純
陳亭妃
徐富癸
王世堅
王美惠
沈伯洋
王正旭
提案日期:民國 113 年 03 月 01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9人,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立法目的為落實尊嚴勞動,保障就業穩定及經濟安全,並保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之職業安全與健康,鼓勵世代合作,建構友善就業環境,該法於109年12月4日施行後,勞動部提出九項計畫穩定就業延緩退休與獎助措施,據勞動部提供資料110年至111年10月補助從7,030人次提高至10,880人次,僅占整體中高齡勞動力不到0.2%,且有集中部分營利事業情況,為鼓勵企業進用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爰擬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