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
其他名稱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與保障法、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法、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法、中高齡者就業法、中高齡就業法
提案人:
趙天麟
蔡適應
林昶佐
連署人:
蔡易餘
張廖萬堅
許智傑
江永昌
張宏陸
鍾佳濱
陳素月
何志偉
王美惠
邱泰源
林靜儀
林淑芬
湯蕙禎
蘇巧慧
賴惠員
提案日期:民國 111 年 12 月 23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趙天麟、蔡適應、林昶佐等18人,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立法目的為落實尊嚴勞動,保障就業穩定及經濟安全,並保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之職業安全與健康,鼓勵世代合作,建構友善就業環境,該法於109年12月4日施行後,勞動部提出九項計畫穩定就業延緩退休與獎助措施,據勞動部提供資料110年至111年10月補助從7,030人次提高至10,880人次,僅占整體中高齡勞動力不到0.2%,且有集中部分營利事業情況,為鼓勵企業進用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爰此,擬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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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讀
11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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