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
其他名稱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與保障法、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法、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法、中高齡者就業法、中高齡就業法
提案人:
親民黨立法院黨團
李鴻鈞
連署人:
提案日期:民國 108 年 09 月 27 日
議案狀態:排入院會
案由:本院親民黨黨團,有鑑於我國台灣65歲以上高齡者的比率已超過14.05%,正式邁入「高齡社會」(aged societies),並將以世界上最短的時間7年左右,在2025~2026年超過20%的比率,邁入「超高齡社會」(super-aged societies),影響所及不只是15~64歲工作年齡人口數已從2016年開始減少,我國的中高齡與高齡者的勞動參與率都是在亞洲主要國家敬陪末座。依據勞動部〈2016年國際勞動統計〉,台灣55~64歲就業率僅有45.8%,與台灣人口老化程度相似的韓國則高達66.1%;台灣的女性勞參率雖在25~29歲達到高峰,但是隨後一路下滑,政府的支持性措施不足,二度就業困難,以致於中高齡女性勞參率也是在亞洲國家落後,如55~59歲女性勞參率僅有41.4%,60~64歲也僅有22.9%,亞洲主要國家都還有5~7成。從「在職者穩定就業」、「失業者再度就業」、「退休者重返職場」、「獎勵企業僱用」、「嚴懲就業歧視」等五大方向著手,開發適合中高齡的工作機會,協助中高齡重返職場再就業,爰提出「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與保障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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