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管理法
提案人:
李坤城
連署人:
郭國文
黃秀芳
羅美玲
王正旭
林楚茵
邱議瑩
楊曜
何欣純
吳沛憶
蘇巧慧
林月琴
林淑芬
沈發惠
陳亭妃
林岱樺
徐富癸
陳俊宇
提案日期:民國 114 年 10 月 14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李坤城等18人,臺灣高度依賴海底通訊、電力及能源管線等基礎設施,支撐國家數位經濟及民生運作的命脈。然而,近年接連發生海纜遭不法侵害或船舶違規破壞事件,不僅衝擊我國對外及離島間通信,亦可能危及能源輸送與民生供應,甚至影響國家安全。為全面強化法制保護作為、確保基礎設施安全,爰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明定犯罪用之工具、船舶或其他機械設備之沒收及處置規定。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電信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