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管理法
提案人:
王美惠
莊瑞雄
陳冠廷
連署人:
賴惠員
陳素月
陳秀寳
邱議瑩
蔡易餘
羅美玲
陳亭妃
黃捷
陳培瑜
范雲
李坤城
許智傑
吳思瑤
林月琴
吳沛憶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王正旭
提案日期:民國 114 年 10 月 14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王美惠、莊瑞雄、陳冠廷等20人,鑒於我國通訊、能源、民生及航運等關鍵基礎設施,對國家安全及社會穩定至關重要。然而,現行法制對海底電纜及相關基礎設施之保護仍有不足,致難以有效防範惡意破壞或違規行為,一旦發生事故,將嚴重影響國家對外連結與整體社會運作。為此,本提案整合跨部會相關規範,爰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藉此建構完整的海纜與基礎設施保護體系。預期透過本次修法,可提高防護層級、明確法律責任、強化執法效能,降低通訊中斷、能源供應受阻及航運安全風險,確保國家安全與社會穩定。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電信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