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管理法
提案人:
陳俊宇
陳秀寳
陳亭妃
李坤城
吳琪銘
黃秀芳
陳瑩
林岱樺
羅美玲
連署人:
蔡易餘
鍾佳濱
張雅琳
吳沛憶
陳冠廷
郭昱晴
黃捷
王正旭
陳培瑜
何欣純
提案日期:民國 113 年 05 月 03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陳俊宇、陳秀寳、陳亭妃、李坤城、吳琪銘、黃秀芳、陳瑩、林岱樺、羅美玲等19人,有鑑於台灣詐欺案件連年增長,雖詐欺犯罪手法及犯罪腳本日新月異,但皆仍需申辦人頭門號聯繫受害者。雖電信業者依法需針對申辦門號者進行身份查核,惟詐騙集團仍易於取得人頭門號進行犯罪之用,顯現電信業者在獲利之餘並未落實相關規定,且罰鍰顯有過輕之虞,對於不肖業者而言嚇阻功能有限。為敦促電信業者成為詐欺防制之協力者,於核發門號時善盡審核與管理之責,爰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電信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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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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