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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組織法
其他名稱
:高公局組織法、交通部高公局組織法
提案人:
葉宜津
連署人:
呂孫綾
鍾佳濱
鍾孔炤
吳焜裕
李俊俋
趙正宇
陳素月
邱議瑩
周春米
黃國書
段宜康
劉櫂豪
李麗芬
王定宇
何欣純
陳曼麗
蘇巧慧
蕭美琴
林靜儀
提案日期:民國 105 年 12 月 30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
案由:本院委員葉宜津等20人,為現行國道高速公路之新建、養護與管理,分屬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以下簡稱國工局)及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以下簡稱高公局)職掌,兩局人員之任用制度亦不相同,國工局及所屬工程處原係依派用人員派用條例(以下簡稱派用條例)進用人員,高公局及所屬機關,除拓建工程處係依派用條例進用人員外,餘皆係依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進用人員。為使國道新建、養護與管理事權統一,並配合派用條例業於民國一零四年六月十九日廢止,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國工局暨所屬機關、高公局拓建工程處等臨時機關,應於派用條例廢止之日起三年內,修正組織法規為任用機關,且現有高公局組織法仍稱台灣區,其名稱亦有不妥,爰檢討整併高公局及國工局,提案制定「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組織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組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