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其他名稱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公務員退撫法、公務員退休撫卹法、公務員退休撫卹法
提案人:
廖偉翔
羅廷瑋
李彥秀
連署人:
蘇清泉
張智倫
陳菁徽
許宇甄
王育敏
翁曉玲
鄭天財Sra Kacaw
涂權吉
黃建賓
呂玉玲
洪孟楷
陳雪生
傅崐萁
楊瓊瓔
謝龍介
羅智強
林沛祥
提案日期:民國 113 年 12 月 13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廖偉翔、羅廷瑋、李彥秀等18人,有鑑於於現行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之規定,大幅減少已依法審定年金之所得替代率。有鑑於近年物價飛漲,行政院主計總處亦編算高齡家庭消費者物價指數,發現物價成長對高齡者影響較其他族群更為嚴重,爰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以符民需。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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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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