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其他名稱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公務員退撫法、公務員退休撫卹法、公務員退休撫卹法
提案人:
陳玉珍
徐巧芯
鄭天財Sra Kacaw
賴士葆
連署人:
丁學忠
陳超明
徐欣瑩
許宇甄
林倩綺
王鴻薇
陳雪生
呂玉玲
李彥秀
萬美玲
林德福
張嘉郡
提案日期:民國 113 年 05 月 17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陳玉珍、徐巧芯、鄭天財Sra Kacaw、賴士葆等16人,有鑑於現行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之規定,就警、消、海巡之退休所得率計算未考量其工作性質予以調整,且就軍職退休轉任公務人員之年資計算亦未予以併計,而對警消及退役軍人有制度性保障不足之嫌。爰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以保障軍警消退休待遇規範不足之處。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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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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