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其他名稱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公務員退撫法、公務員退休撫卹法、公務員退休撫卹法
提案人:
陳玉珍
連署人:
廖偉翔
牛煦庭
許宇甄
鄭天財Sra Kacaw
黃健豪
呂玉玲
張智倫
黃建賓
陳菁徽
羅智強
盧縣一
王鴻薇
涂權吉
萬美玲
洪孟楷
林沛祥
提案日期:民國 113 年 05 月 03 日
議案狀態:排入院會
案由:本院委員陳玉珍等17人,有鑑於現行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之規定,大幅減少已依法審定年金之所得替代率,且連續十年內每年減少百分之一點五之所得替代率,更規定年金不再隨在職人員薪俸調整。有鑑於近年通貨膨脹、物價指數飛漲,逐年減少所得替代率將使退休公務人員生活條件逐年陷入不利,而有違公平正義、信賴保護原則之嫌,且調整、定期檢討規定有所不足,無法及時因應金融環境、物價波動調整本法各類年金之給付金額。爰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以保障退休公務人員之生活。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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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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