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其他名稱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公務員退撫法、公務員退休撫卹法、公務員退休撫卹法
提案人:
黃健豪
林倩綺
連署人:
廖先翔
林國成
張智倫
邱若華
林沛祥
許宇甄
游顥
魯明哲
牛煦庭
高金素梅
葛如鈞
盧縣一
翁曉玲
楊瓊瓔
徐巧芯
洪孟楷
提案日期:民國 113 年 04 月 09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黃健豪、林倩綺等18人,鑒於近年來物價膨脹嚴重,基本工資調漲4%以上,現職軍公教調薪4%、國民年金調整超過7%,顯示物價波動對國人之影響。然而這波調整中,卻獨缺退休軍公教人員,尤其政府於選前已公開表示退休金調漲於法有據,選後卻遲遲未定,形成差別待遇。爰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修訂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負百分之五時,應於發布日起三個月內予以調整,其調整比率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制定公式定之;或隨軍公教加薪比例調整。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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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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