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其他名稱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公務員退撫法、公務員退休撫卹法、公務員退休撫卹法
提案人:
楊瓊瓔
連署人:
孔文吉
陳超明
羅明才
林德福
江啟臣
呂玉玲
林思銘
林為洲
陳以信
陳雪生
謝衣鳯
費鴻泰
張育美
許淑華
溫玉霞
廖婉汝
提案日期:民國 111 年 03 月 25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7人,有鑑於現行法於計算所得替代率時僅採認文職年資,並未併計軍職年資,致使先後服務軍職及公職退休人員因年資切割,所得替代率偏低,影響退休人員之生活品質。爰參照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二十一條及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第三十二條合併計算軍職年資之規定,提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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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讀
11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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