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
其他名稱
: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
提案人:
謝衣鳯
連署人:
王鴻薇
蘇清泉
陳雪生
鄭正鈐
陳超明
張嘉郡
羅廷瑋
呂玉玲
廖先翔
涂權吉
楊瓊瓔
葛如鈞
鄭天財Sra Kacaw
盧縣一
林倩綺
提案日期:民國 113 年 04 月 19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6人,依據刑事局統計資料,目前全台灣有超過8萬名的通緝犯登記在案,其中有出境紀錄超過8千人,幾乎大多數都是持護照搭機出國,因為按照現行規定,潛逃通緝犯、判刑定讞被告護照不會主動註銷,宣判時被告無須出庭聆判,也不會被當庭收押,加上入監作業時間冗長,以及潛逃並無任何額外刑責及處罰,造就台灣涉案被告潛逃國外屢創新高,對我國司法公正和社會治安造成嚴重威脅。爰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增訂法院亦得通知主管機關廢止並註銷被告之護照、旅行文件。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刑事訴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