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
其他名稱
: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
提案人:
周春米
尤美女
林俊憲
蔡易餘
連署人:
鄭運鵬
施義芳
邱志偉
蘇巧慧
呂孫綾
葉宜津
王定宇
吳玉琴
邱議瑩
黃秀芳
鍾孔炤
鄭寶清
吳琪銘
邱泰源
陳明文
林靜儀
提案日期:民國 105 年 12 月 09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
案由:本院委員周春米、尤美女、林俊憲、蔡易餘等20人,鑑於我國現行「刑事訴訟法」之偵查中羈押審查程序,並未賦予辯護人閱卷之權利,使其無法以適當方式及時獲知檢察官據以聲請羈押理由,造成武器不平等之情形。又羈押係屬干預人身自由最嚴重之強制處分,應賦予被告或其辯護人就羈押審查程序享有獲知相關資訊之權利。爰參酌司法院大法官第七百三十七號解釋、歐洲人權法院判決意旨,以及德國刑事訴訟法、歐洲人權公約相關規定,修正「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閱卷權利保障;以及增訂同法第三十四條之二規定,與偵查不公開原則進行調和;並配合增訂同法第三十一條之一規定,將強制辯護制度由審判程序擴及至偵查中羈押審查程序,以符憲法第八條正當法律程序與第十六條訴訟權保障之精神。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刑事訴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