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訴訟法
其他名稱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大法官會議法、司法院解釋憲法及統一解釋法令條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提案人: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連署人:
提案日期:民國 111 年 03 月 11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
案由:本院民眾黨黨團,鑑於人民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受侵害時,不必然皆有其他訴訟救濟途徑可資運用,為使我國憲法法庭得就在憲法上具有原則之重要性,且事實已臻明確而無爭議餘地之聲請案件,有排除「依法定程序用盡審級救濟」要件,而得受理聲請憲法裁判之例外規定,爰擬具「憲法訴訟法第五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憲法訴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