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訴訟法
其他名稱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大法官會議法、司法院解釋憲法及統一解釋法令條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提案人: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賴香伶
張其祿
高虹安
邱臣遠
蔡壁如
連署人:
提案日期:民國 110 年 10 月 15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
案由:本院民眾黨黨團,鑑於現行憲法訴訟法於將「憲法疑義」類型刪除後,就法律位階法規範外的其他爭議,國會少數再無可資救濟的司法途徑,為維繫民主體制所必要的少數保護原則,確保機關爭議所引發的合憲性問題得交由憲法法庭予以審查,並為強化憲法訴訟程序的穩定性及可預測性,爰擬具「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憲法訴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