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訴訟法
其他名稱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大法官會議法、司法院解釋憲法及統一解釋法令條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提案人:
鍾佳濱
郭國文
連署人:
黃國書
吳秉叡
劉世芳
吳玉琴
陳素月
洪申翰
王美惠
陳秀寳
羅美玲
江永昌
湯蕙禎
許智傑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黃世杰
余天
提案日期:民國 109 年 11 月 27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
案由:本院委員鍾佳濱、郭國文等17人,鑑於「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於民國107年12月18日全文修正為「憲法訴訟法」後,第四十九條條文並無明定立法院是否可和「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三項條文一般,就適用憲法疑義聲請釋憲,實有檢討之必要;爰擬具「憲法訴訟法第四十九條及第九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憲法訴訟法